今日 
学报信息
刊名: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
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.P.C
主办:  中共中央党校
周期:  双月
出版地:北京市
语种:  中文
开本:  大16开
ISSN: 1007-5801
CN:   11-3847/C
邮发代号: 82-972
复合影响因子: 0.954
综合影响因子: 0.567
现用刊名:中共中央党校学报
创刊时间:1997
中文核心期刊(2017)
CSSCI(2019-2020)来源期刊

05 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学报导读 > 2019 > 05 >

国家监察对象的认定:以监察权为进路的分析

作者:秦涛 张旭东

关键词: 监察对象; 监察权; 国家职能; 认定标准;

摘要:

关于国家监察对象,学界普遍持"公权力行为说"与"行为、身份折中说"的观点,通过认定行为的公共属性、国家财政供养的身份进行综合判断。然而这一逻辑进路并不能为国家监察对象的识别提供实质根据。相反,考察监察权的法理基础与运行逻辑,能够揭示监察对象的实质内涵。以国家职能实现的不同方式,结合监察权的作用限度,可得出监察对象的认定应当采取两种标准:其一,对承担统治管理职能的人员,应全部纳入监察范围;其二,对国有企业、公办事业单位的人员,应以"国有资产接触和职务"标准,将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人员,以及监督监管国有资产的人员纳入监察范围。 

上一篇:法不远人:中国古代如何寻找法的共识——中国古代“法言法语”的借鉴
下一篇:宏观调控:产业政策和财政金融政策相互关系的视角

版权所有:《中共中央党校学报》编辑部  京ICP备05047277号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   邮政编码:10009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