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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报信息
刊名: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
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.P.C
主办:  中共中央党校
周期:  双月
出版地:北京市
语种:  中文
开本:  大16开
ISSN: 1007-5801
CN:   11-3847/C
邮发代号: 82-972
复合影响因子: 0.954
综合影响因子: 0.567
现用刊名:中共中央党校学报
创刊时间:1997
中文核心期刊(2017)
CSSCI(2019-2020)来源期刊

02 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学报导读 > 2016 > 02 >

论党领导立法的实现方式

作者: 汪习根 ; 宋丁博男

关键词: 中国共产党 领导立法 重大事项 修宪建议 立法报告 党内法规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Leadership over Legislation Major Legislative Matters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 Proposals Legislation Report Party Rules and Regulations

摘要:

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。只有明确党领导立法的实现路径与方式,健全党领导立法的工作机制与程序,才能真正将党对立法的领导纳入法治轨道。首先,依法确立党的重大立法事项决定权,明确其法定界限、调控对象及运行程序。其次,依法完善党的修宪建议权,明确修宪建议程序的启动原则、启动主体和参与主体,创设修宪建议程序机制,细化党行使修宪建议权的法定环节与步骤。再次,依法固化党的听取立法报告权,确定报告主体、界定报告权限、明确报告内容、设定报告方式。最后,构建党领导立法的法治规范体系,既要从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两个层面分别对此予以规定,又要注重国法与党规之间的衔接与协调。其中,重点是要制定一部《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立法工作规程》,完善党领导立法的法律规范体系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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