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谐语境下刑法若干问题的再思考
作者:
左坚卫
[1] ;
陈正云
[2]
关键词:
刑法的任务
刑法的机能
刑事责任解决方式
刑罚目的
摘要:
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不但要注重维护社会秩序以保障全体成员整体的生存权和发展权,而且要加强对个体成员的人权保障。为此,需要对刑法学领域的一些基础观念和基本问题进行反思和检视,发现其中与社会和谐不相适应之处,进而革新愿有观念,寻找解决问题的思路,以期使刑法更好地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,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,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,更好地发挥其积极的功能和作用。
上一篇: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理论与适用
下一篇:认识自我 完善自我:确立党员主体地位的内在保障